(1)与资管部的合作以固收产品为主,资管部有部分权益类投资需求,未来的合作形式在于投顾/委外方面。由基金公司提供基础设施建设(估值系统)和投研体系,大行成立资管子公司,与公募抗衡;小行收缩战线,专注本行特色。
(2)与个金部的合作以类FOF业务为主,为客户提供丰富产品线;未来的合作形式投顾/代销方面。由基金公司提供丰富产品线和强大投研能力,大行集中渠道卖自家产品,与公募抗衡;小行以代销业务为主,与公募合作。
(3)金融市场部与基金公司的合作以避税需求为主,未来的合作形式在于委外方面,由基金公司提供资本金和公募产品,当然这也取决于避税政策是否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