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有:哈利·波特、罗恩·韦斯莱、赫敏·格兰杰。他们都是爱冒险的小家伙。
而令我最上瘾的,是其丰富的想象力与独特的剧情设置。
想想看,把茶杯变成老鼠,让茶杯长腿,这不都是我们梦寐以求的法力吗?再说了,会魔法之后,几句咒语便可以填完几张难做的卷子,而且都全对!但这在现实中是不可能的!所以,这便是丰富的想象力。
想象力还体现在去魔法学校的方式,每一个人的车票上总会写九又四分之三站台。方法是靠着写了“10”的看似坚固的墙,一下子就穿过去了,太神奇了!
当然,此书的剧情构造也很特别。特别就特别在:有多个强烈的对比。首先是哈利在学校中深受崇拜,尤其是科林。克里维对他的崇拜,但在德思礼一家看来就是一个破天荒的废物。还有一个对比,就是丑陋与帅气的对比,伏地魔是丑陋的,被说成“空洞洞的蛇眼”,然而,哈利一伙总是帅气的。
本书还有一个特别吸引人的地方,就是魔法学校里的学生每人都能养个啥。比方说,猫头鹰、老鼠等,我看了羡慕到了极点。我也想要一只灰林枭,起名叫……先知。哈哈,要是我也有一只,该有多好?
最后一本书中的最后一个章节,是哈利。波特大战伏地魔。其文字描述令人惊叹不已,赞叹不绝。为大家透露一下!
突然,头顶上魔法天空爆出一道金红色的光,离他们最近的窗台上露出小半轮耀眼的太阳。哈利听见伏地魔高亢的声音在尖叫着:“阿瓦达索命!”而他同时也举起了德拉科的魔杖,朝天空喊出来了他最热切的希望:“除你武器!”
读到这儿的时候,我深切的感受到了哈利的勇敢和现场的震撼!
接下来,由你们自己阅读探索!这本书,我推荐给你看,真的,精彩度百分之三百也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