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房屋补偿标准 拆迁各类房屋的补偿费,考虑了旧料损失、拆除、搬运、新建人工等费用。执行时可根据地方建材差价、房屋新旧程度确定取补偿标准的上限和下限。房屋按24公分砖墙、檐高2.8米计算,高度增减可适当增减补偿。房屋有现浇部分或装修标准较高的,取补偿标准的上限。拆迁人口搬家补助费,以4口人为准,每户500元,每增加1口增加100元。门楼、厨房、厕所、牲畜家禽圈舍等,可根据造价进行补偿。道路、管线等市政公共设施按有关部门的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补偿。
(二)水井、水渠补偿标准 水井补偿包括开凿工程、用料及用工量计算。铸铁管井筒可参照砼管井筒增加材料差价进行补偿。废、枯井按同类井补偿标准50%补偿。水渠补偿包括了旧料搬运、材料损失、拆建工费等。
(三)通讯、供电线路的补偿标准 标准按圆锥形砼杆计算,方形砼杆按园形杆补偿费的70%补偿。补偿费包括电线、配件、拉线和电杆等需用的拆迁费。电杆占地补偿按每杆3平方米、拉线2平方米计算,铁塔以实际占地面积计算,占用耕地按年产值的15倍一次性补偿,占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不予补偿。
(五)砖窑补偿标准 砖窑补偿根据窑的容量大小,建窑工程量,所需材料及人工费用计算。 小型陶瓷窑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