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矿)首先按照设备使用管理制度规定的原则,正确划分设备台数,并按照设备在生产中的地位、结构复杂程度以及使用、维护难度,将设备划分为:重要设备、主要设备、一般设备二个级别,以便于规程的编制和设备的分级管理。
凡是安装在用的设备,必须做到台台都有完整的设备使用、维护规程。
对新投产的设备,厂(矿)要负责在设备投产前二十天制订出设备使用、维护规程,并F发执行。
当生产准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时,在改变工艺前十天,生产厂(矿)要根据设备新的使用、维护要求对原有规程进行修改,以保证规程的有效性。
岗位在执行规程中,发现规内容不完善时要逐级及时反映,规程管理专业人员中应立即到现场核实情况,对规程内容进行增补或修改。
新编写或修改后的规程,都要按专业管理承包制的有关规定分别进行审批。
对使用多年,内容悠较多的规程,每三年要通过群众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厂(矿)组织重新修订、印发,并同时通知原有规程作废。
当没备发生严重缺陷,又不能产即停产修复时,必须制定可靠的措施和临时性使用、维护规程,由厂(矿)批准执行,缺陷消除后临时规程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