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停业需要什么手续
纳税人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期内,向税务登记管理环节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停业登记表》。
1、纳税人持填写完毕的《停业登记表》到发票管理环节、征收环节、稽查环节分别办妥以下手续:
(1)持《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普通发票领购簿》和空白发票,到发票管理环节办理封存发票事宜;
2、将各环节签字的《停业登记表》连同下列资料交税务登记管理环节:
(1)纳税人若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停业的文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要求停业的,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停业文件;
税务登记管理环节受理纳税人填写完毕的表格及有关资料,审阅填报的表格及有关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确认申请停业的纳税人税款已结清、发票已缴销,封存其税务登记证件,报领导批准后,核准其停业申请,制作《核准停业通知书》
1、纳税人按期复业的,以核准停业期止日期作为复业日期;提前复业的,以提前复业的日期作为复业日期。将原封存的税务登记证件交纳税人。
2、对停业期满未申请延期复业的纳税人,主动实施复业处理,视为正常营业纳税人管理。将原封存的税务登记证件交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3、停止支付 ------ 外在行为标准
三、企业破产构成要件
不能清偿(或支付不能):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债务已到清偿期;是金钱或可以金钱评价的债务;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偿还。
债务超过(或资不抵债):负债超过实有资产;不考虑信用、能力等可能的偿还因素;债务不论是否到期。
停止支付:是债务人依主观意志作出的外部行为,非财产客观状况;包括明示、默示等各种行为;对到期的金钱债务停止制度;持续一定期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