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晓康:司法考试制度具有确保社会公正和科学选材两个制度功能。其中,甄别优秀法律人才的科学选材功能是核心所在。随着公民民主权利意识的加强和经济交往的频繁,司法裁决逐渐成为解决社会矛盾纠纷重要路径,法律职业队伍的构成和素质将直接影响或决定着法律实施的效果。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使以法官、检察官、律师为主体的法律职业人员成为一支具有共同法律知识水准、共同法律素质、共同法律信仰的职业队伍,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和统一适用。
十年来,司法考试的组织管理日益规范,从报名管理、考务组织、考场规则、考试纪律、命题要求、评卷规则、违纪处理,到考试监察、安全保密、资格证书管理等各个工作环节都作出了具体规定,确保了国家司法考试各项工作规范有序。
蒋晓康:国家司法考试是遴选优秀法律人才的方式之一,按照相关规定,通过了司法考试的人将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这是成为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行业人员的先决条件。此外,随着国家司法考试影响力的不断扩大,每年报考人数都在增加,作为一项极具特色的学法普法的生动实践,司法考试把学习和运用法律的热情传递到全社会,在这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国家和民族的法律素养,成为普法的重要方式之一。
蒋晓康:2007年,《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司发通〔2007〕38号)将我市名山、天全、芦山、宝兴、荥经、汉源、石棉7个县纳入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司法部公告第105号)明确四川全省可放宽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学历条件至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我市雨城区也在其中。
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的实施为改善我市各县(区)法律服务人才缺乏、缓解优秀法律人才向大中城市聚集流动从而导致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衡的状况有较强作用。至2011年6月,我市7个县持B、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放宽地方准用)的7名执业律师虽然仅占全部执业律师的8.33%,但却占到7县执业律师的29.16%,占7县持有法律职业资格执业律师的77.78%.全市22名持A证执业律师中,除2人在县上国资律师事务所执业外,都在我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雨城区执业。此外,在2007年以后报考国家司法考试人员中,法律服务行业特别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持法律专科学历报名参考者逐年增加,无论这些报名参考者最终是否通过考试分数线,但参考过程也是学习积累的过程,通过参加司法考试也使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律业务水平得到提升。
记者:在今年的司法考试工作中,我市结合“警民亲”活动都做了哪些工作?
蒋晓康:结合今年政法系统开展“警民亲”活动,我们结合司法考试工作的实际,推出了一系列的便民措施,方便考生报名参考。在报名方面,由于报名程序规定考生在进行网上预报名后还要进行现场确认,而进行现场确认时市司法局的办公地点已经搬到了市行政中心,为了方便考生的现场确认工作,我们在原办公地点设立了临时办公场所进行现场确认工作。在考试服务方面,我们在考前对考生群发短信,提醒考生考场位置、带齐准考证等证件、注意预防恶劣天气等。在考场为遗失或者忘带准考证的考生现场审核、重新打印准考证,保证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我们在司法考试考务工作中,连续两年即2010年、2011年为全国第一个报名参加司法考试的一级肢体残疾人白某某免收其考务费,并准备好压条等辅助压纸工具、为其顺利进行考试提供必要的帮助。今年,白某某以超过360分合格线的成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可申请授予A类法律职业资格。
记者:在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中,通过了司法考试的群体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蒋晓康:近年来,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对法律的各种需求不断增加,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有一支专业素质过硬的法律人才队伍提供法律保障,而通过了司法考试的群体在这一方面起到了主力军的作用。他们分布于我市法院、检察院、律师、公证等多个领域,凭借法律专业知识的优势,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着主力军和领头人的作用。与此同时,他们还在各自的业务岗位上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带领其他同事不断钻研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为整个队伍充当领头人,不断提高整个行业的法律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