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复习好刑法首先要了解刑法命题规律。近几年的刑法命题呈现出两个特征:“重者恒重”和“加强理论考查”。
所谓“重者恒重”是指虽然刑法法条有452条之多,司法解释也有近百个,但是反复考的就是常见的那些知识点。如刑法总则部分的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共犯理论、数罪并罚制度;分则部分的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强奸罪、盗窃罪、抢劫罪、侵占罪、贪污罪、行贿罪、受贿罪等,简直是“百考不厌”,而且考的非常细。由于命题人的改变,2005年的题目较前几年的题目在风格上有较大改变,呈现出总体难度有所降低,直接考查法条的题目增多,考查经济犯罪的题目增多的特点。但从内容上看,依然体现了“重者恒重”的命题规律。
2007年刑法考题的难度在06年的考题之上,但仍然没有达到03年的难度。02、03、04年的司法资格考试的刑法部分难度比较大,并且难点主要集中在财产犯罪,在05年的时候却转移到了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在06年重点又回到了侵犯财产罪,07年侵犯财产罪也占到了22分。从考试的角度来看,07年刑法试题比较好地实现了考试所要求的信度和效度。要实现考试的信度,就要求这个学科的重点知识必须重点的考察。
07年刑法考察的重点是目前中国刑法学研究和实践中的重点。如果要实现考试的效度,就要求考试的难易分布比较均衡,能够拉开档次,在该难的地方难,该简单的地方简单,这样才能完成选拔人才的任务。
还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由于《刑法》分则第三章的犯罪专业性很强,不易设题,以前出的题目很少,但近两年的考题一直在增加。例如:2007年单选第10题考查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和第18题考察计算机网络犯罪都是比较生僻的知识点。大家要改变以前不重视第三章的做法,对第三章的重点罪要认真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