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价值范畴引入哲学人文科学始于18世纪自然法学派所创立的价值哲学
B.法的价值是指法有哪些对人有用的性状和属性,它表明法对人具有正反两方面的意义,其中正面的意义是主要的
C.法的价值不是以人受制于法而是以人作为法的本体这一关系得以 存在的
D.法的价值既包括对实然法的认识,更包括对应然法的追求
【解析】(1)价值范畴引入哲学人文科学,始于19世纪下半叶赫 尔曼?洛采所创立的价值哲学。此后“价值”便成为一个伦理性的概念,用以表达人们的某种需求或对事物的相关评价。因而A项的表述是不正确的。(2)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认为,法的价值是指法这种规范体系(客体)有哪些为人(主题)所重视和珍视的性状、属性和作用,它表明法对人而言所具有的正面意义。我们认为:法的价值作为可以满足或影响社会主体需要的属性和潜能,它对社会主体具有有用性,这种有用性可以是积极的、有益的,也可以是消极的、负面的,有些法也具有不符合社会进步需要的内容。在本题中,自然要以司法部组织编写的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为基准。因而不宜选B项。(3)C和D项的表述符合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的表述,故可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