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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行政复议法》第30条详解思维导图

旧街悲巷
202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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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行政复议法》第30条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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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法》第30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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