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图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释义:第103条思维导图

情痞有泪
2023-03-16
浏览量: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释义:第103条
劳动法
共和
人民
中华
工作人员
或者
职权
责任
部门
司法考试
重点法条解析
民商法条

第一百零三条 【渎职处罚】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释义:第103条》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释义:第103条》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725ce8e3cd42dd90db83e3022d8ccb16

思维导图大纲

相关思维导图模版

首页
我的文件
我的团队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