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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释义:第157条思维导图

饮尽岁月
202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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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释义:第15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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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法条

第一百五十七条 【调查核实物证、书证】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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