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管辖军队保卫部门的立案管辖范围: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监狱的立案管辖范围: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
管辖 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其它犯罪案件专门管辖:军事法院的管辖范围审判管辖:铁路运输法院的管辖范围级别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普通管辖:(指定管辖)
地区管辖:犯罪地管辖为主,住所地管辖为辅原则最初受理的法院管辖为主,主要犯罪地管辖为辅原则。
三、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限于自诉案件,具体包括以下案件: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指只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控告,人民法院才予受理的案件。如果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但是,如果被害人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或者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
④虐待案件(刑法第260条第1款),⑤侵占私人财物案件(刑法第270条)。应当指出的是,除侵占私人财物案件外,其它案件如果严重到一定程度则构成公诉案件。
第一,属于法定的轻微刑事案件。具体包括:
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⑦侵犯知识产权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⑧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其他的轻微刑事案件。在此,尤其要注意第8类犯罪是一个类犯罪,包括多种罪名。
第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对于上述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的,可由公安机关受理,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对于此类案件,如果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因被害人提起自诉必须以公诉终止为条件,因此又称之为“公诉转自诉案件”。此类自诉案件必须具备以下限制性条件:
①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作出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书面决定;
③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且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刑事诉讼法第145条规定,对于决定不起诉的案件,被害人可以向上级检察院申诉,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是一种特殊的“公诉转自诉案件”。
四、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都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方面的犯罪或者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解释,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有: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4、其他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此类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它重大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