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共同说:数人共同犯罪性质虽有不同,如有重合部分的,则在重合范围内成立共犯,罪名可以不同。
例:H以杀人故意、B以伤害故意共同对C实施暴力的,H与B在故意伤害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H故意杀人罪,B故意伤害罪。因杀人包含伤害,故甲不是数罪也不是吸收犯、想象竞合犯,以下同理。
例:甲以绑架的故意乙以拘禁的故意拘禁丙的,甲与乙在非法拘禁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甲绑架罪,乙非法拘禁罪。
例:张三以为境外窃取、收买国家秘密罪的故意,李四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故意,共同窃取、刺探、收买国家秘密的,二人在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对张三以为境外窃取、收买国家秘密罪定罪处罚。
例:甲教唆乙敲诈而乙实施了抢劫,甲乙在(重合的限度内)敲诈勒索罪成立共犯。甲定敲诈勒索,乙定抢劫。类似如盗窃与盗窃枪支,销售假药罪与销售劣药罪,强奸与强制猥亵,抢劫罪与盗窃罪。
A.(共犯成立)甲与赵某共谋共同杀苏某,但赵某因病没有前往犯罪地点,由甲一人杀死苏某(共谋)
B.乙在境外购买了毒品、钱某在境外购买了淫秽物品,二人共谋同雇一条走私船回到内地,后被海关查获(共谋·相互促进)
C.丙发现某商店失火,立即叫孙某:“现在是趁火打劫的好时机,我们一起去吧”,孙某便和丙一起到失火地点窃取商品后各自回(共犯故意·意思联络形成)
D.医生丁为杀害仇人王某,故意将药量加大10倍,护士李某发现后请丁改正,丁说:“那个家伙太坏了,让他死了算了。”李某没再吭声,按丁所开处方用药,导致王某死亡(共犯故意·意思联络形成)【ABCD】
*共犯成立的实质点:①发生了违法事实(违法性);②能够就违法事实进行非难(故意·过失·有责性)。
2.对他人犯罪起到(帮助)作用:
(1)心理(帮助)作用,如共谋·教唆·鼓励;(2)物理作用;二者有其一,即可成立共犯:帮助犯、教唆犯、共谋。
例09试题:甲欲去乙的别墅盗窃,担心乙别墅结构复杂难以找到贵重财物,就请熟悉乙家的丙为其标图。甲入室后未使用丙提供的图纸就找到乙价值100万元的珠宝,即携珠宝逃离现场。正确说法? C.即便甲未使用丙提供的图纸,丙也构成盗窃罪的共犯 D.甲、丙构成盗窃罪的共犯,甲是主犯,丙是帮助犯 【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