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保证权利主体实现其权利或不影响其权利的实现;
(2)义务人所承担的义务是限制在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范围之内,对超出上述范围的要求,义务人有权拒绝;
(3)民事义务是受法律约束的,民事主体不履行其所承担的民事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即所谓民事法律关系的“标的”,它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通说认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有四类,即物、行为、智力成果以及人身利益。
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各有其具体的客体。例如,土地所有权关系中,客体是土地(物);名誉权关系中,客体是名誉(人身利益);买卖合同关系中,客体是双方的给付(货物或价款)行为;权利质押关系中,客体是权利(如股东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