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的四大件,大纲、教材、法条和真题是通过司考的法宝,但是,如何利用好这四件司考利器,短时间内通过司考呢?大纲利用价值就在于新增考点方面。2011新增考点可以从法律|教育网上下载。每年的新增考点基本上是必考内容,分值大约在100分左右,考生要把新增考点的分值全部收入囊中。
教材是理论知识的基石,考生最初复习阶段可以重点看一下教材上实体法或理论法的内容,弄懂了教材上的内容对于理解法条和真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对于法理学、法制史、宪法学的基本理论、三国法,要以教材作为主要的复习依据,同时涉及到重点法条的就要结合阅读复习。
对于真题,考生一定要做的,这些真题包含了绝大多数知识点,把这些知识点逐个弄懂了,搞透彻了,通过司考就基本上成为定局。2011年司考无论怎样考,重点知识点永远是考点,通过真题找出重点知识点是最好的方法。
1.全面理解和掌握新增考点每年考试大纲都有新修订的考点,这些新增知识点和新增的法条基本上在法律.教育网上是可以查找到的,新增考点是当年必考的内容,这些新增考点指明了考试方向,考查的方式也比较简单,考生很容易得分,经过复习,考生将这部分分数可以全部拿下。在2011年的司考中,考生首先理解和掌握新增的知识点。
在新增考点复习方面,考生还要关注最近3年内大纲新增考点,而司法考试还没有考查过的考点,比如2008年国际税收协定知识点,2009年国际刑事法院等考点没有考查,这些没有考查过的新增考点,也是司考命题热点领域。
2.注意将社会热点问题和司考知识点联系起来将社会热点问题和司法考试的理论知识与法条结合起来进行考察,是最近几年来命题的一个趋势,在10年司考中更为突出。比如,在国际法试题中,出入境法律制度、海洋法上的海盗问题、外空责任问题、引渡、战争法等问题,均为10年国际公法中的热点问题,分别进行了考考查。2011年的司考也会沿袭这个命题思路,希望引起广大考生的注意。
3.熟练理解并应用常考知识点司法考试有个特点,重点常考考点永远是司考的重点,比如刑法上的假释制度,民诉讼法的当事人制度,国际法上的海洋法等知识点,这些知识点要求熟练掌握,考生可以结合历年真题予以练习和掌握,常考知识点的掌握程度直接决定了考生是否通过司考。
4.重视司法部指定教材,重视法条司法部指定的教材是考试的首选辅导用书,一些题目直接来源指定教材,比如,10年刑事诉讼法考查判决、裁定和决定的关系,6分直接来源于教材;再比如2009年的卷一的第100题直接来源于教材。甲乙两国均为《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缔约国,甲国公民帕克在乙国投资时向多边投资担保机构进行了投资保险。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乙国并未拒绝帕克的汇兑申请,而只是消极拖延则不属于货币汇兑险的范围(P653最后一段)
C.如发生在乙国邻国的战争影响了帕克在乙国投资的正常营运,也属于战争内乱险承保的范畴(P65第3段开头)
D.乙国政府对帕克的违约属于政府违约险承保的范畴(P65第4段开头)
因此,考生要注意复习好指定教材,复习时要注意每一段的开头句和结尾句,往往是命题的选项。
对于直接考查法条的内容,考生可以直接看法条,不需要看教材。考生在复习法条时,可以将前后的法条联系起来,对比记忆,另外,司法考试考查过的法条,可以不再复习。
5.注意命题老师的研究方向、发表的科研论文和学科发展动态现在的司法考试命题与命题老师研究方向、本学科的发展动态存在着一定的联系。因此,如果有时间,考生可以关注命题老师研究方向,撰写的论文,所出的本科生或研究生试题,捕捉可能的考试信息。
希望大家充分利用宝贵的复习时间,早动手,早准备,合理安排好学习计划,安排好每一卷的复习计划,顺利通过2011司法考试,实现自己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