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而言,国际经济法由三大部分组成:
(1)国际贸易法,也就是国际货物买卖贸易。它有以下几个特点:覆盖的知识面较广;包含四个方面的关系,货物买卖关系,指买方和卖方之间的关系;运输关系,重点考查国际海上运输问题;国际海上运输保险问题,重点考查保险人的承保险别的问题;支付关系,又分为信用证、保理、托收和汇付。
(2)国际的外贸管制制度,主要是中国的。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中国的外贸管制制度,另一个是世界贸易组织制度。入世之后,大部分的世贸的规则需要完成国内法转化的,基本上已经完成了国内法的转化,所以重点考查的是中国的法律规定的部分,中国法律的规定部分在外贸管制制度中概括起来最重要的规则是一个法,三个条例,两个司法解释。一个法是对外贸易法,三个条例是反倾销条例,反补贴条例和保障措施条例,两个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倾销案例和反补贴案例的两个司法解释。
(3)世界贸易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的几大原则:国民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不断削减关税的原则、透明度原则、国际发展中国家支持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的几大原则。
同时,在世贸组织中最重要的一个知识点是争端解决程序,在世贸组织法里有可能出现案例题。
整个外贸管制制度,包括中国的一法三条例,世贸组织在经济法的考题里一般会占到整个分值的1/3左右。
国际经济法的其他法律制度包括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国际投资、国际金融、国际税法的部分,历来不是国际经济法的考试重点。
国际贸易法占分较多,其次看看中国的一法三条例的重点条文,再次看看其它的制度。
法律教育网www.chinalawedu.com版权所有,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