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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司考辅导:辩护人、法律帮助人五大权力比较口诀
第32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解释》第35条:在共同犯罪的案件中,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被告人辩护。
《解释》第33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过程中,应当充分保证被告人行使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的辩护权利。但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法律|教育|网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前款第(四)、(五)、(六)、(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注意对近亲属的把握】
【考点说明】辩护人的范围。1、哪些人可以担任辩护人(3类人);2、哪些人绝对不能担任辩护人(3类人);3、哪些人相对可以担任辩护人(4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