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爱着丈夫的秦某当然不愿与丈夫离婚,但她灵机一动,如果嫁给这位美国人就可以获得绿卡,然后和理查德离婚,再和刘某复婚,这样刘某也能顺理成章地获得绿卡,如此一来两人就可以定居美国。想到这里,秦某不禁为自己的“天才计划”兴奋起来。
打定主意后,秦某迫不及待地把想法告诉了大洋彼岸的刘某。让秦某感到意外的是,电话那一端的刘某犹豫了,他对秦某说要再考虑一下再作决定。可性情急躁的秦某似乎一分钟也等不及了,她一天一个电话打给刘某,催促他早作决定,否则“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秦某的频繁来电,似乎容不得刘某多想,于是,刘某咬了咬牙同意了。
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后,秦某给刘某寄了份签了字的离婚协议书,准备抽时间回国,与刘某一起,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但是,拿着秦某寄来的离婚协议书,刘某又仔细琢磨了一遍事情的经过,他觉得在这件事上他自始至终没有“主动权”,如果秦某假戏真做,离婚后不与他复婚,他岂不是百口莫辩?为此痛苦不堪的刘某把苦恼告诉了几个关系不错的朋友,有朋友开玩笑般地建议刘某,找个酷似秦某的女子冒名顶替妻子,到民政部门办假离婚手续。如此一来,如果秦某失信不再与刘某复婚,他就可以秦某本人未与其实际离婚为由,状告秦某“重婚”。
没想到朋友的一句戏言倒让刘某心中豁然开朗。于是,刘某心中有了自己的“如意算盘”。他先告诉秦某,不必亲自回国办离婚手续,谎称自己在民政部门有熟人,只要有了秦某签字的离婚协议书,他一个人在国内就可办理。这样可省掉一笔往返费用。秦某听了,没有多想就同意了。
接着,刘某请了几个朋友,四处为其物色酷似秦某的“临时老婆”。先后“面试”了20多名女子后,2005年初,一名长相、身材、气质都酷似秦某的女子被刘某选中。但该女子开出的条件是,事成之后,刘某要付给她1万元作为酬劳。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双方确定了5000元的酬金。几天后,刘某与他的“临时老婆”一起,带着秦某的身份证,到当地的民政部门,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
当然,为了防止日后生变,自作聪明的刘某没有用秦某亲笔签名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和离婚手续上秦某的名字他都统统让“临时老婆”代签了。
让秦某意想不到的是,当她拿着刘某寄来的离婚手续与理查德去登记结婚时,美国相关部门竟不承认秦某的这套离婚手续,工作人员告诉秦某,要证明自己已经离婚,就必须拿到中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这对秦某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为了尽快实现她定居美国的愿望,这次她没有通过刘某,而是自己直接把离婚诉状连同刘某给她的离婚手续,一起寄到南京市玄武区法院。
事情暴露后,刘某在秦某的强烈要求下,重新回到民政部门,以离婚签字人不是秦某本人为由,情愿接受经济处罚,请求民政部门撤销原先那份离婚协议。但民政部门以自己无权撤销已经出具的离婚协议、无法证明在离婚协议上签字的究竟是不是秦某为由,拒绝了刘某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