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会的98名代表来自全国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交流学术论文39篇。在1996年召开的全国法院首届司法鉴定学术会上文检专业论文仅有10篇,而且文检还是和工程、司法会计专业混在一起。1998年全国法院第二届司法鉴定学术会上文检被列为专题,交流论文22篇。2001年全国法院第三届司法鉴定学术会交流文检论文21篇。这次文检学术会交流的39篇论文无论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超过了历届学术会而闯新高,我们看到人民法院这支年轻的文检专业队伍宛如一把锋利的宝剑在“司法为民”和“公正与效率”的旗帜下正在放射出熠熠光辉!
一、关注司法鉴定改革的热点,认真分析新时期文检工作的新特点
会议上关于司法鉴定体制和司法鉴定立法方面的论文各一篇,这是十多年来特别是近一、二年来业界和社会争论的热点问题,见诸媒体和互联网上的文章、报道不胜枚举,各种观点、论点不一而足,但问题的焦点无非是司法鉴定概念、法院到底设不设鉴定机构,当然也包括诸如鉴定原则、委托权、鉴定权、管理权、程序、管辖、鉴定人、鉴定、复核、时限、收费、归档等项。传媒上争得热热闹闹说到底是司法鉴定立法和鉴定体制,但潜在的价值观念恐怕还是司法鉴定这块蛋糕应当由谁来分和吃。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法制观念的提高司法鉴定的内涵和外延也出现了新变化,一时间面向社会服务的中介鉴定机构不断出现,形成了多元的鉴定机制,随之带来了方便也带来了问题。司法鉴定概念的泛化、司法鉴定立法的滞后、鉴定体制的弊端成为司法鉴定的瓶颈。审判方式的改革使庭审由过去控辩式变为论辩式,又出现了举证鉴定。举证鉴定系由单方委托而产生,这样鉴定人中立性,送检材料的真实性、全面性难免受到质疑。论文的作者能站在司法改革和司法为民的高度,借鉴英美法系当事人主义对抗式诉讼模式和大陆法系职权主义控辩诉讼模式,寻求司法鉴定与司法公正的结合点,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