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由人民法院自己提出的再审的形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7条第一款的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据此可见,按照审判监督程序,由人民法院自己提出的再审,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各级法院和审判委员会提起再审;二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的再审;三是由上级人民法院提起再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关于法院自身的监督》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关于法院自身的监督》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82f3f0b6216b605c37aa77a12427e115
U633687664
U582679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