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依法治县过程中,普法是基础性先导性工作,必须加强和坚持普法教育,大造法制声势,形成规模效应。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参与意识,如期实现普法规划“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为深化依法治县创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
一要抓住带有普遍性的社会矛盾,突出法制宣传的广泛性。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大量的社会矛盾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究其产生的原因,不少是由于我们的基层干部政策法律水平低,不依法行政所造成的,也有普法不深入,群众不知法、不懂法、法制观念淡薄的原因。因此,要广辟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形式多样、形象直观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如举办农村普法教育月、专业法宣传周、法制宣传日,尤其是做大做强每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召开动员会、座谈会、报告会、现场会;举行法律咨询、法律竞赛、法制文艺晚会;张贴标语,张挂宣传版画,出墙报,办宣传栏,开动宣传车,巡回播放广播录音;发挥大众传媒履盖面广的优势,在报纸、广播、电视上开辟法制专栏、专题讲座、普法网;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进工业园区等,发放普法教材和学习资料,扩大法制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二要抓住热点难点问题,突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实践证明,就普法抓普法是很难取得成效的。普法必须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从实际出发,多作调查研究,找准问题症结,有的放矢地宣传有关法律,促使热点难点问题的依法解决。
三要抓住典型案例、事例,突出法制宣传的示范性。在实际工作中,坚持点面结合,干群同步,典型示范,选择重点内容,突出重点对象,上门送法,集中讲法,以案释法,现身说法。举办县、乡、村干部普法轮训班,办好违法人员法律培训班,通过学法用法等正面典型的宣传和对违法犯罪现象的公开曝光,形成法治声势和威慑力。
四要抓住阵地化建设,突出法制宣传的持久性。在巩固发展专职法制宣传工作者队伍、基层法制宣讲员队伍、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的同时,发好一套普法教材,在农村建好一个授课场所、一条有线广播和闭路电视、一块法制宣传栏阵地,在城镇社区开辟一个普法广场、一条法制宣传长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