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宪法学基本理论层面讲,研究有关宪法价值的很多,例如,关于宪法价值的界说,目前宪法学界就有八种之多,[3]但是研究宪法价值冲突这一问题的却不多。然而,宪法价值与宪法价值冲突都有其存在的必然性,这就要求在宪法学研究中应当重视对于宪法价值冲突的研究,并遵循一定的价值取向,对宪法价值进行合理的权衡与取舍。
从宪法规范、宪法实践层面讲,研究宪法价值,对宪法价值冲突进行权衡与协调,追求一定的价值取向,有利于使宪法符合大多数人的理想、愿望与需求。同时,其他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与实施的,所以对于宪法价值冲突中的各种价值的权衡与取舍就要十分慎重,否则会影响其他法律的价值取向,造成社会资源的严重损害。
虽然,有关宪法价值冲突问题的研究,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都鲜有直接、全面的研究,但是,关于法的价值、宪法价值、价值冲突等理论的研究却较多,所以对于宪法价值冲突问题的研究可以从侧面,即法的价值、宪法价值、价值冲突等方面进行分析和研究。
古代法学家已经将价值判断作为法学研究的重要手段和方法,近代自然法学派更加注重法的价值分析,虽然在19世纪中叶受到历史法学派和实证主义法学派的挑战而使其受到冷落,但到20世纪出现的新自然法学派又重新重视本问题的研究。[4]不过,西方学者对于本问题的研究有着较强的唯心主义色彩。而马克思主义学者以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方法对本问题进行了唯物主义的研究。[5]
我国法学理论虽然没有形成西方国家那种道德与哲学基础各异的学术流派,但是对本问题的认识也有不同的看法。他们思路不同,观点各异,很难达成一致的意见。大体说来,表现为两种思路:
另一种是根据逻辑学的方法,从一般价值的本质属性出发,认为宪法价值是价值的一般理论在宪法中的具体运用与发展。例如,学者吴家清认为:“宪法价值就是潜含着主体价值需要(或价值预期)的宪法在与主体相互作用过程中对主体发生的效应。”[8]这个概念较好地体现了宪法价值的客观性与主体性的统一,这种分析问题的思路与抽象概括的方法值得学习和借鉴。但是,价值还应有其他方面的内容,“效应”仅仅是价值的一种属性,它不能代表价值的全部属性。
由于这两种方法的差异,必然会对宪法价值、宪法价值冲突有着不同的理解与阐述。不过,随着在宪法学研究中相互学习与交流的加强,各种不同的理论也趋向于相对的统一,同时,对于宪法价值冲突问题的研究也将会成为宪法学研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参考文献:[1] 周叶中.宪法.第2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30-31[2] 梁治平.法辩.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196[3] 范毅.论宪法价值的概念、构成与内涵.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5(9):56[4] 朱福惠.宪法价值与功能的法理学分析.现代法学,2002,24(3):25[5] 杨震.法价值哲学导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14-16[6] 董和平.论宪法的价值及其评价.当代法学,1999(2):3[7] 杨海坤.跨入新世纪的中国宪法学——中国宪法学研究现状与评价(上).北京:中国人事出版社,2001:79-80[8] 吴家清.论宪法价值的本质、特征与形态.中国法学,1999(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