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我国的典权与德国的担保用益或利用质押,以及法国与意大利的不动产质,是形式不同,但功能基本一致的法律制度。在我国民事立法中,应保留设置典权这一传统的法律制度,并注意不必再设置不动产质,以免重复立法。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典权制度的比较研究——以德国担保用益和法、意不动产质为比较考察对象》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典权制度的比较研究——以德国担保用益和法、意不动产质为比较考察对象》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9aaf678c80813bb6ec4e02be5d7901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