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并排行进。它讲究“以右为上”,或“居中为上”。由此可见,陪同人员应当主动在并排行走时走在外侧或两侧,陪同对象走在内侧或中央。
二是单行行进。它讲究“居前为上”,即请陪同对象行进在前。但若陪同对象不认识道路,或道路状态不佳,则由陪同人员在左前方引导。引导者在引路时应侧身面向被引导者,在必要时提醒对方“脚下留神”。
(3)上下车船。在乘坐轿车、火车、轮船、飞机时,其上下的具体顺序为:上下轿车时,通常请陪同对象首先上车,最后下车,陪同人员最后上车,首先下车。上下火车时,陪同对象首先上车,首先下车,陪同人员居后。必要时,亦可由陪同人员先行一步,以便为陪同对象引导或开路。上下轮船时,顺序通常与上下火车相同o不过若舷梯较为陡峭时,陪同对象先上后下,陪同人员后上先下。上下飞机的顺序要求与上下火牢基本相同。
(4)出入电梯。陪同人员应稍候陪同对象。进入无人驾驶的电梯时,陪同者首先进入,并负责开动电梯。进入有人驾驶的电梯时,陪同者最后入内。离开电梯时,陪同者一般最后一个离开。若是自己堵在门口,首先出去亦不为失礼。
(5)出入房门。在出入房门时,陪同人员通常负责开门或关门。进入房间时,若门向外开,陪同人员首先拉开房门,然后请陪同对象进入。若门向内开,则陪同人员首先推开房门,进入房内,然后请陪同对象进入。离开房间时,若门向外开,陪同人员首先出门,然后请陪同对象离开房间。若门向内开,陪同人员在房内将门拉开,然后请陪同对象首先离开房间。
(6)就座离座。陪同者与陪同对象身份相似,双方可以同时就座或同时离座,以示关系平等。陪同对象的身份高于陪同者,请前者首先就座或首先离座,以示尊重对方。
(7)提供餐饮。单独点菜或点饮料时,陪同者请陪同对象先点。上菜或上酒水时,为陪同对象先上,再为陪同者上;先宾后主,先女后男。
(8)日常安排。陪同对象的具体活动日程早已排定,陪同人员无权对其加以变更。若陪同对象要求变更活动安排,陪同人员不宜擅自做主,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执行上级决定。若陪同人员发现陪同对象的活动日程的确存在不足之处,可向有关方面进行反映,但不宜直接与陪同对象就此问题进行沟通,更不宜在对方面前随意发表个人观点。
(9)业余活动。我方所接待的外宾在工作之余,在遵守我国法律的前提下进行自由活动。在必要时,我方陪同人员可为之提供方便。若陪同对象要求陪同人员为其业余活动提供建议时,陪同人员既要有热情、主动、积极的态度,也要具体考虑我方的有关规定、现场的治安状况以及活动的内容是否健康、合法。若陪同对象要求陪同人员为其业余活动提供方便时,陪同人员应予以重视,既要力求满足对方的合理请求,又要善于拒绝对方的不合理请求。但无论如何,都不允许陪同人员帮助陪同对象在华从事违法犯罪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