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WTO并不意味着我国的“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人为就此划上句号,现在WTO的不少成员国如蒙古、格鲁吉亚等仍然被定位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加入WTO,关税的作用将进一步弱化,外洋将越发依赖反倾销和反补贴手段来打击中国产物。因此,怎样充实使用WTO的反倾销协讲和相干的规章制度,应对外国对华反倾销这股“黑旋风”,为我国出口企业营造一个公平的国际商业情况已成为当前主要议事日程之一。(1)作为WTO的成员国,我国应不失时遇地援引WTO《反倾销守则》中的一些条款,据理力图,推动相干国家尽快修订对华市场经济体制的认定尺度,终极取消藐视性的对华反倾销政策和步伐。(2)WTO争端机制为全部成员国提供了一个有用管理商业纠纷的场所。作为WTO的成员国,我国一旦与外国孕育发生商业纠纷,可凭据WTO《关于争端管理规矩与步伐的体贴书》的有关划定,积极使用WTO争端机制这一国际法武器来维护我国企业的正当职权。(3)作为WTO的成员国,我国应积极参与WTO执法体系的配置和实验,抵抗统统侵害中国优点的举动,确切维护WTO反倾销法的康健生长和公平实验,同时使用WTO执法体系对各成员国的束缚作用,打击某些国家借反倾销之名而别有埋头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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