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有着深刻的背景。当下,受国际金融危机加深影响,一些国家相继出台了形形色色的贸易保护措施,表现为滥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特殊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提高进口关税,采取禁止或者限制进口、技术性贸易壁垒等传统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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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作为全国外贸第一大省,广东拟在全国率先建立一个全省应对反补贴调查的工作机制,以做到广东省出口产品遭受国外反补贴调查时,本省各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机构能积极应对。
对于我国来说,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反补贴调查,已迫在眉睫。来自商务部的统计数据显示,自2004年加拿大对我国发起第一起反补贴调查以来,截止到2008年10月,仅美、加、澳、南非4个国家即对我国发起23起(其中美、加21起)反补贴调查,其中涉及广东省案件达到15起。
而由于在其中多起案件中,“反倾销、反补贴”被同时提起,这不但增加了企业的应对成本和风险,也大大增加了企业的应对难度,因而“两反”引起广泛重视。
按照广东省经贸厅人士的说法,国外对我反补贴调查主要针对我国对出口产品的财政支持,涉及我国宏观经济管理和产业政策,将对我政府经济管理方式产生深刻影响。应对国外反补贴调查是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的重要内容。
相对于应对反倾销,浙江省外经贸厅WTO浙江研究咨询中心副主任张汉东表示,反补贴对中国影响更大。中国多级政府的行政体制,以及各部门的职能交叉,导致每一级政府、每一个部门都掌握一定资源和资金,每个政府部门都有自己使用资源和资金的一套办法,例如对企业直接补贴资金、税收减免或者核销呆坏账以及土地使用权批准等优惠政策,这导致中央政府主管部门难以把握各级地方政府的补贴行为。
张汉东表示,在政府各部门都有各自资金和资源的情况下,尤其是地方政府在制定各种各样的扶持政策时,欠缺专业知识和意识,没有提前参考WTO有关规则,制定出的补贴政策就有可能被人抓住把柄。
所以,在上述《工作规范》中,广东省决定把涉及反补贴调查的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机构整合起来,如发改、经贸、科技、财政、国土资源、外经贸、国资、地税、工商、统计、物价、国税、海关、银行、电力,等等。
应对国外反补贴调查,是近几年出现的一种全新的事物,国家从法律层面到工作层面尚未有相关规定。“以往,没有一个统一的对口,各个部门协调起来非常困难,工作起来非常麻烦。”广东省外经贸厅人士表示。而现在,《工作规范》则具体规定各有关部门要有专人来负责此事,并配合外经贸部门做好协调工作。
此举得到了商务部的高度肯定。商务部公平贸易局副局长刘丹阳表示,广东出台该工作指导,对全国其他沿海外贸省份具有正面导向作用。
北京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国际贸易部律师蒲凌尘表示:“政府出台内部工作规范应对或将加剧的反补贴等贸易壁垒,一方面积极配合国外调查的公平性,另一方面也最大程度地维护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