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国政府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应诉机制的建设。目前虽然在外经贸部下设立了公平贸易局负责我国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指导工作,但由于加方的政府答卷涉及各个部门,多个行业的方方面面的信息,有些问卷的专业性较强,单靠任何一个部门要想按时、圆满地完成政府答卷以及应付加方的核查等工作,都是十分困难的。建议可否考虑根据个案组建由外经贸部牵头,相关部门、商会、行业协会、应诉企业及律师参加的工作组,吸收各方面的专家和人才,各部门协调一致共同应对加方的反倾销等调查。
2、加大我国对外反倾销调查工作的力度。目前中国对加拿大产品的反倾销指控案仅有1例,而加拿大对华的反倾销诉讼则多达21起,双方的地位极不对称。“最好的防御就是进攻”,在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应当“主动出击”,加强我国的对外反倾销指控,以此作为一种对抗外国对华反倾销的策略,这样既可消除外国产品在华的不合理竞争行为,以保护我国产业的安全,又可以使其不敢肆无忌惮地对华发起反倾销调查。
4、消除畏难心理,积极应诉。最近一个阶段以来,随着中国企业对反倾销应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以及国内有关进出口商会和行业协会在反倾销应诉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的加强,中国企业对加拿大反倾销调查的应诉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从最终的裁决结果看,积极应诉的案子的结果都要对我方更为有利一些。今后应切实加强进出口商会和行业协会在反倾销应诉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同时在聘请律师方面应聘请有一定知名度、并在反倾销领域有丰富经验的当地律师为我辩护。为减少企业负担,可采取几家涉案企业联合聘请一位律师的方法,律师费则由各家企业分摊。
5、加强多边交涉力度。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对那些不执行世贸组织的反倾销规则,在对华反倾销调查中采取不公正的歧视行为的国家,我国应当积极援引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通过多边途径消除那些不公正、不合理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
6、提高我输加产品的档次和质量,合理作价。目前我国出口加拿大的产品从总体上说,大多数是中低档产品,与加同类产品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均存在较大的差距。产品档次和质量偏低不仅影响我出口创汇,而且容易授人以柄,遭到反倾销调查。另外,我国的出口产品,特别是劳动密集型的轻工产品,由于我国劳动力成本较低,在价格上具有很强的竞争优势。但同时应当看到,有个别企业,为扩大出口,抢占市场,作价过低,有的甚至低于成本,这不仅影响我出口创汇,也导致我国产品遭到加方的反倾销调查,结果因贪图眼前的小利而失去了未来的大市场,实在是得不偿失。因此,建议国内有关行业协会、进出口商会应建立真正的行业自律机制,在产品作价方面适当参考加同类产品的价格,既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加方的反倾销调查,又可提高企业的效益。
7、建立反倾销预警机制。为使我国企业在外国对我进行反倾销立案之前,尽早得到有关信息,建议国内有关部门,如海关、外经贸部、各进出口商会、行业协会联合以及各驻外经商机构联合建立外国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