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制度上世纪初萌芽于加拿大,发展于北美和欧洲,是WTO体系中最古老的制度。虽然它有一百多年的发展历史,但仍然问题多多。
WTO《反倾销协定》吸收了关贸总协定多轮谈判的成果,努力规范反倾销制度的方方面面,但依然有超过三分之一的WTO案件都涉及反倾销。为什么?因为反倾销的实质是一种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通过限制进口产品达到保护国内产业的目的,不管国际条约如何严格规范,进口国政府总有很大程度的自由裁量权。
实践中,进口国政府出于经济安全考虑,有时必须对某种国内产业进行保护,就不得不滥用这些自由裁量权,对进口产品“合法”限制。中国就是反倾销制度的最大受害国,我们的产品在欧美遭遇反倾销的案例已经不胜枚举,有时反倾销税超过200%。
且不辩论商务部对韩国和泰国PTA的这个反倾销裁定是否存在法律问题,这一事件的核心问题是:反倾销能帮国内PTA行业多大的忙?这些企业应该以什么样的心态来对待这次反倾销?
本文开头提及的那个石化公司老总,认为这次反倾销可以让中国PTA行业扩大生产规模,称霸亚洲,抑制韩国和泰国的同行,其观点有失偏颇。原因如下:
一、反倾销无非是增加了进口产品的销售成本,并不能完全拒之于国门之外,就像中国产品经常在美国遭遇反倾销但依然不断输入美国一样。
二、中国每年消费PTA的数量是有限的(1500万吨左右),即使每年的消费量会不断增加,也不会立即容纳2000多万吨/年。这个老总要立即对年产2500万吨的项目重建或立项,又没有把握开拓国际市场,恐怕有盲目投资之忧。
三、这种观点要求政府不断提供片面保护,依赖程度很高,把企业风险往政府信誉方面转移,会给国家有关部门带来麻烦。
四、反倾销税最后的买单人不是外国企业,而是中国的最终消费者,老百姓不仅没有收益,反而增加了负担。
由此,笔者认为,这次反倾销仅仅是给中国PTA行业提供了一个产业调整机会。企业应加快调整步伐,在提高质量和降低成本上下功夫,尽快提高国际竞争力,不盲目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