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2个HS二级产品分类中,除油脂、宝石、武器、艺术品和未分类产品外,其他17类产品全部涉及。1995~2001年,中国遭反倾销立案数最多的6类产品依次为:贱金属制品(案件数占比25.0%),化工产品(案件数占比22.7%),机电和音像设备(案件数占比10.4%),杂项制品(案件数占比7.7%),纺织品(案件数占比5.0%),玻璃和陶瓷制品(案件数占比5.0%),6类产品的案件数比例之和为75.8%(图7)。
与全球同期情况相比较,案件数比重明显偏高的有化工产品(22.7%对16.0%)、杂项制品(7.7%对0.7%)、鞋帽(4.2%对1.0%)、运输设备(3.8%对1.0%)、矿产品(4.2%对1.9%)(图7)。
在1987~1994年和1995~2001年这两个时间段里,中国遭反倾销案件数比重明显增加的是贱金属制品(从18.0%到25.0%)、光学和医疗仪器(从0.5%到3.1%)、机电和音像设备(从7.7%到10.4%)、鞋帽(从3.3%到4.2%)(图8)。
1995~2001年,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对华反倾销均以化工产品、贱金属制品、以及玻璃和陶瓷制品为重点。发达国家的重点还包括运输设备、矿产品,发展中国家则还包括机电和音像设备、纺织品、杂项制品(图9、图10)。
涉案金额所占比重较大的产品包括:贱金属制品(17.7%)、皮革制品(17.7%)、杂项制品(17.3%)、鞋帽(12.3%)、矿产品(8.8%)、运输设备(7.0%)、化工产品(6.3%)、机电和音像设备(4.6%)(图11)。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1)某些反倾销案件具有明显的产业特征,例如钢铁、化工等均属于敏感行业,就业集中,无论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都实行保护政策,因而反倾销的发案率明显偏高。(2)发展中大国工业门类齐全,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