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此投票结果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但“该投票结果几乎能否定了欧委会将延长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负责该案件的高朋天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磊18日对记者表示,“至少延长征收反倾销税的可能性已被大大减弱。”
广东省外经贸厅公平贸易局局长陈立鹏对本报解释说,欧盟反倾销日落复审的程序是:欧委会经过研究先作出提议,然后由成员国代表进行投票,最后再交由欧委会作最后的决定。
陈立鹏认为,显然,本次由欧盟成员国进行的投票结果将对欧委会的最终决定产生“几乎是决定性的影响”。
今年10月,2006年欧盟委员会宣布对中国和越南出口到欧盟的皮鞋征收惩罚性关税(中国皮鞋关税16.5%,越南10%)的措施即将到期。
不过,今年5月,欧盟将征收范围扩大到澳门转口的内地产皮鞋,使5月以来中国鞋类产品对欧盟出口明显放缓。
据海关广东分署的统计显示,受欧盟对广东省皮鞋实施反倾销的影响,1-7月广东省皮面鞋出口3.8亿双,下降17.5%,价值29.5亿美元,下降10.3%
但此前,应意大利等国要求,欧盟委员会负责贸易的委员彼得·曼德尔森提议延长反倾销措施,他要求重新检讨有关措施,同时提出期中复审和日落复审,变相将征收期至少延长1年。
不过,无论是中国还是越南的相关部门和企业,都在为此做相应的积极准备。
事实上,越南皮革和鞋业协会本周已宣布,将越南出口到欧盟的鞋价从每双9.20欧元提高至10.14欧元(合14美元),鞋的零售价格则已上涨10%-18%。
“欧洲经济目前正处于衰退的边缘,并且正在忍受着高通胀的痛苦,”该协会表示,“因此,任何反倾销措施的延续都将对低收入消费者带来更为消极的影响,而这类消费者正是亚洲鞋的主要用户。”
“我们的企业都一直在等欧委会的决定,如果真的启动日落复审,当然我们的企业也会继续抗争下去。”万邦鞋业负责人、广东欧盟鞋反倾销联盟秘书长郭炜文对记者强调,“实际上,我们已经有企业作出这样的准备了。”
不过,“显然目前的情况已转向对中国的企业有利。欧委会必须考虑这次的投票结果。”王磊律师认为。
与启动对中国纺织品特保条款时的情况类似,欧盟委员会对中国鞋反倾销立案调查之初,便受到欧盟内部代表生产商利益的“贸易保护派”和代表零售商及消费者利益的“贸易自由派”的双重压力。
以丹麦、荷兰、瑞典和英国等欧盟零售业大国为代表的“贸易自由派”,坚决抵制对中国鞋采取反倾销措施,指责欧盟的贸易保护主义倾向有损零售商和消费者的利益。而西班牙、意大利、葡萄牙和法国等欧洲鞋类产品生产大国,则强烈要求向中国鞋征收高额反倾销税,保护欧洲的传统制鞋业。
2006年1月,欧盟委员会拒绝承认中国13家制鞋企业的“市场经济地位”,使中国鞋业在反倾销案件中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2月23日,欧委会发布反倾销调查结果,认定中国鞋业变相接受政府补贴,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向欧盟市场进行倾销。随后,欧盟成员国在3月16日决定,从2006年4月7日起向中国鞋类制品征收反倾销税,并在6个月内逐渐将反倾销税额从4.8%增加到19.4%。
在终裁日期临近之际,7月20日,欧委会的第一份“配额+关税”的终裁建议,即给予中国每年1.4亿双皮鞋的正常出口限额,超出限额部分需缴纳23%的关税,但此建议遭“贸易保护派”否决。
“10月7日为欧委会决定启动还是不启动复审的最后限期,现阶段为最敏感的讨论阶段。不过复审的提案已遭到强大的反对。”王磊律师表示。
对于案件对出口企业的意义,陈立鹏说,“如果案件能顺利‘日落’,对我国的出口企业而言显然是个大大的利好,此前一直持悲观情绪的企业可重整旗鼓,有利于企业再进入欧盟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