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企业经营的国际化,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是一种必然的趋势。而对我国企业来说,尽快采用符合国际标准的会计准则是在反倾销中争取市场经济地位的重要一环。我国会计制度经过1993年以及2001年的改革后,虽然在很多方面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协调,但是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还存在一定差距。截至2005年初我国具体会计准则只颁布了16项,这些会计制度上的差距往往给我国企业在反倾销应诉过程中造成很大的麻烦。到2006年2月,我国再次颁布了具体的会计准则,已经颁布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到目前为止有效的国际会计准则有40余项,但仍然不能解决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完全国际化的问题。所以,我国的会计制度制订者需要根据我国企业反倾销应诉的需要,逐渐使我国的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完善我国企业的会计操作完全趋同,切实维护我国企业在反倾销应诉中的正当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