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改革开放特别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省服务业得到较快发展。1990—2001年,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3.9%,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2001年达到34.4%;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提高4个百分点,支撑了经济快速增长;就业比重提高8.4个百分点,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日益显现;结构不断优化,新兴服务业方兴未艾,业态创新步伐加快。但从总体上看我省服务业仍然滞后,突出表现为“五低”:总量比重低,只相当于发达国家的一半左右;结构优化度低,新兴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规模较小,有实力的大企业少;市场化程度低,缺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机制;产业化水平低,政府和企业办社会的状况尚未根本改观;社会化程度低,自给自足、自我服务的现象仍然存在。在新的形势下加快发展服务业,是我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必然趋势,是解决就业、再就业问题的主要途径,也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迫切需要,对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根据国办发(2001)9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总体思路与目标加快发展服务业,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的有关方针政策,按照我省推进跨越式发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多元投入,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为方向,以增加供给、优化结构、拓宽领域、扩大就业、不断增强竞争力为目标,加速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实现全省服务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十五”期间的发展目标是:加快发展速度,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快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2个百分点左右;增加服务业总量,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34%提高到38%左右;扩大就业规模,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由24%提高到30%以上;优化内部结构,提高技术含量,全面提升服务业的整体水平。
三、加大改革力度,推进服务业的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坚持市场取向,加快改组改造,推进资源配置由政府为主向市场为主转变。调整国有经济布局,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支持其对国有企业进行收购、兼并、租赁、承包等。对交通运输、商贸流通等国有大中型服务企业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通过上市、合资、参股等形式,实现股权多元化。采取多种形式搞活中小企业,建立健全信用担保、金融服务、管理咨询等服务体系,完善市场退出机制,淘汰劣势企业。鼓励省内企业采取多种形式与国内外大企业联合发展。依托有实力的优势企业,实施名牌战略,促进集团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提高市场竞争力。坚持分类指导,推进适宜领域由政府办为主向企业办为主转变。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企事分开、营利与非营利性机构分开的原则,流通部门和为生产、生活服务的部门,实行企业化经营和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鼓励竞争,逐步减少政府投资和事业经费。挂靠政府部门的营利性机构都要与原部门脱钩。为提高科技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要逐步扩大产业化范围。可以实行产业化的,作为营利性行业,主要依靠社会资金;难以实现产业化的,作为公益性行业,在政策上予以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性行业在经营中也要引入市场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后勤服务、配套服务由内部自我服务为主向社会服务为主转变。加快中介机构与机关、事业单位脱钩步伐,使之尽快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企事业单位和有条件的政府机构,其后勤服务设施都要向社会开放,营利性的后勤服务机构都要改制为独立法人企业。对后勤服务机构的国有资产进行清理和评估,以资本金的形式注入改制后的后勤服务机构。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兴办面向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鼓励和引导工业企业将其核心竞争力以外的附属服务剥离成社会化的专业服务。
四、放宽市场准入,加快开放步伐按照市场主体资质和服务标准,建立公开透明、管理规范、行业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加快电力、电信、供水、供热、供气等垄断行业经营和管理体制改革,放宽外贸、公用事业、教育、文化、中介组织等准入条件。鼓励和允许外资进入的领域,一律鼓励和允许内资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进入,特别是交通、通信、公用事业、旅游等领域。改革市场准入审批制度,清理有关规定和文件,大幅度减少行政性审批。抓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带来的机遇,全面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各级各部门要及早做好准备,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有步骤地开放金融、电信、商贸、旅游、文化、医疗、中介组织等领域。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实行更为开放的政策。以多种形式和灵活方式吸引外资,积极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通用标准,提升整体竞争力。鼓励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广泛开展对外设计咨询、工程技术承包、劳务合作、医疗保健、民间艺术等服务。
七、广辟渠道,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把服务业作为今后扩大就业的主攻方向,优化结构,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继续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商贸流通、餐饮、运输仓储等传统行业,进一步拓宽社区服务、旅游、文化体育等就业弹性较高的领域,使这些创业和就业成本较低、门槛不高、增长潜力大的行业尽可能地增加就业机会。落实扩大就业的各项政策,制定落实鼓励发展社区服务、农业服务、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税收、工商、城管等优惠政策,拓宽服务领域,开辟新的就业渠道。鼓励实行非全日制、临时制、弹性工作时间等灵活的就业形式,为扩大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要通过资金扶持、购买培训成果和公益性就业岗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多种形式,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健全人才、劳动力市场,制定市场管理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劳动事务代理等就业服务制度和标准,规范劳动者、企业和市场中介组织行为,整合供求信息资源,促进人才、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充分挖掘全社会培训资源,依托现有培训基地和社区再就业服务中心,建立多形式、多层次的职业培训体系,提供培训、资格认证、就业一体化服务,推动“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机制的形成。
八、优化消费环境,扩大服务消费引导居民树立新的消费观念,转变消费模式,促进个人服务消费由自给型向社会型转变,消费方式由自我积累型向信用支持型转变,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拓宽消费领域,培育新的消费热点,积极扩大居民住房消费,促进潜在需求巨大的旅游、文化、体育健身、非义务教育、社区服务等消费。建立健全促进消费的政策和制度体系,形成有利于扩大消费的良好环境。积极发展消费信贷,拓宽范围,扩大规模,简便手续。建立健全个人资信评估体系和担保、抵押制度,发展分期付款和租赁服务等消费形式。提高住房、教育、医疗、养老、失业和保险等项改革的透明度,引导居民增加消费预期,合理安排消费结构,增强即期消费。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消费安全性。加快农村供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拓宽消费空间。提高城乡居民的服务消费能力,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不断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民和城镇低收入者的收入。根据服务业供给和需求特点,继续推进有弹性的职工带薪休假制度。
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正把服务业摆到与农业、工业同等重要的地位,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努力搞好服务,为服务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发展计划部门负责总体规划编制、宏观政策制定和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与政策工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相关行业的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强化服务业统计,加强统计队伍,改进统计制度和方法,做好服务业普查工作。加强舆论宣传工作,使全社会认识到加快发展服务业的重要性和广阔发展前景,鼓励更多的人转变观念,打消顾虑,创办服务业企业,支持和参与服务业发展。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具体措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