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商务部世界贸易组织司官员介绍,2006年WTO将在日内瓦对有关成员进行18次贸易
政策审议(见附表)。根据世贸组织贸易政策审议机制规定,每个成员的贸易政策和作法及其对多边贸易体制运作的影响应该定期在日内瓦接受集体审议和评估,以实现透明度,并促使所有成员更好地遵守多边的规则、纪律和承诺。
在多边贸易体制框架下,参加对其他成员的贸易政策审议,是我国作为世贸成员享有的重要权利之一。通过参加审议,我国能够全面了解被审议成员现行贸易体制和具体政策措施,并利用多边审议的机会公开指出对方违反世贸规则的贸易政策和具体作法,反映我国政府和企业的利益关注,要求对方做出解释、澄清甚至政策调整,从而推动问题解决。总之,深入参与贸易政策审议有助于创造并维持稳定的、可预见的国际贸易环境,维护我国的多边贸易权利和利益。
为了做好各次审议的应对工作,商务部希望国内企业协助提供具体的评论、数据和案例信息。具体内容包括:对被审议成员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和国际收支等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措施和作法的评论,包括其具体贸易政策和措施中有可能与世贸组织规则相违背之处;我国与被审议成员在上述领域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和我方的利益,包括被审议成员“有法不依”,违背多边贸易规则及其国内立法而采取的歧视性或限制性的具体贸易作法等。
根据以往我国对其它成员审议的经验,国内企业提供的信息须事实清楚,数据详尽,有准确的法律或事实依据。有关具体情况和信息反馈方式请登陆商务部网站征求意见栏目查询。
2006年世贸组织贸易政策审议安排
美国 3月13~15日吉尔吉斯共和国10月9~11日
阿联酋4月24~26日肯尼亚、坦桑尼亚10月25~27日
中国台北6月20~22日中国香港12月13~15日
注:对中国的首次贸易政策 审议将于 2006年4月4~6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