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个条款是世贸组织专门针对中国而设立的规则,这意味着敌人可以蜂拥而至,而中国只能孤军作战,这些规则在使用上并无标准可言,这意味着其它国家可以据此处处设限,这些条款极有可能被滥用并导致中国的利益受损。今年签订的这两个备忘录,使得中国纺织品在数量上得到了美国和欧盟的承认。此外,今后几年的增长改善了“二四二条款”7.5%的增长率,欧盟是8~12.5%,美国是10~17%。更重要的是,无论是中国的生产商出口商还是美国和欧盟的进口商销售商都需要一个具有稳定预期的贸易环境。(责任编辑:user2)
今年我们所面临的纺织品贸易纠纷问题以及解决方案,都应该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我们只有从过去中总结有用的经验,面对新的问题不断完善自身的机制,才能解决好以后必然会发生贸易摩擦,笔者认为在以下三个方面值得我们加以重视和认真对待。
第一,在规则制定和利用上,中国应该积极参与规则制定,努力化解不利条款,构建良好商贸环境。我国应积极参与WTO多哈新一轮谈判,加强WTO各成员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成员的协调,推进多哈议程进展,促进新一轮谈判朝着对发展中国家有利的方向进行。善于利用规则与国际贸易保护主义作斗争,防止有关国家和世贸组织成员滥用三个不利条款。
第二,在贸易谈判上,中国应该集中谈判优势,改善谈判机制,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提高谈判能力。目前在国家贸易谈判中,由于我们缺乏高水平的专业队伍,对相关贸易伙伴和对手的研究不够全面和深入,对相应规则和程序不够熟悉,这就导致我国容易处于较为被动的局面。为此,我国应加强处理贸易争端、贸易救济和贸易谈判的队伍建设,建立高效的预警机制,提高快速的应对能力,来面对以后的贸易摩擦。
第三,在外交政策上,中国应多加宣传我国对世界经济的贡献率,积极引导其他国家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目前已经有四十三个国家和地区正式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我国以占全球4.2%的经济总量,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14.5%,以占6%的世界贸易总量,对世界贸易增长的贡献率达到12%。在这些方面,我们应在国际上多做正面宣传,增加各国对我国的了解和支持,促使我国真正融入国际市场进行自由化贸易,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总之,在我国逐步融入国际的过程中,这些困难和障碍都是不可避免的,这需要我们运用自己的智慧和能力,平稳和顺利地走完过渡期,同时,也要致力改变这些歧视性的规则,使之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真正促进国际经济的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