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期限不同。封闭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续期,通常在5年以上,一般为10年或15年,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并经监管机构同意可以适当延长期限;开放式基金无固定期限,投资者可随时向基金管理人赎回基金份额,若大量赎回甚至会导致基金清盘。
(2)份额限制不同。封闭式基金基金份额是固定的,在封闭期限内未经法定程序认可不能增减;开放式基金基金规模不固定,投资者可随时提出申购或赎回申请,基金份额会随之增加或减少。
(3)交易场所不同。封闭式基金在封闭期限内不能赎回,持有人只能在证券交易所出售给第三者;投资者可以按照开放式基金基金管理人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基金管理人或其销售代理人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绝大多数开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交易在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完成。
(4)价格形成方式不同。封闭式基金的交易价格主要受二级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开放式基金买卖价格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不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
(5)净值公布的时间不同。封闭式基金每周或更长时间公布一次;开放式基金每个交易日连续公布。
(6)交易费用不同不同。封闭式基金需要交纳手续费;开放式基金在申购、赎回时需要交纳申购费和赎回费。
(7)激励约束机制不同。封闭式基金基金份额固定,基金表现好其扩展能力也受到较大的限制。如果表现较差,由于投资者无法赎回投资,基金经理也不会在经营与流动性管理上面临直接的压力;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业绩表现好,会吸引到新的投资,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收入也会随之增加;如果基金表现差,则面临来自投资者要求赎回投资的压力。因此,一般开放式基金向基金管理人提供了更好的激励约束机制。
(8)投资策略不同。封闭式基金基金在封闭期内基金规模不会减少,因此可进行长期投资,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能有效地在预定计划内进行;开放式基金因基金份额可随时赎回,所以必须保留一定的现金资产,并高度重视基金资产的流动性。对于开放式基金来说,为了应对日常赎回,法规要求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