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长会议由所有成员方的代表参加,至少每两年举行一次会议。部长会议应一个成员方的要求,就任何多边贸易协议的全部事务作出决定。
总理事会由所有成员方的代表组成,定期召开会议。总理事会在部长休会期间,承担其职能。下设争端解决机构、贸易政策机制评审机构和其他附属机构,如理事会等。
理事会为总理事会附属机构,其中货物贸易理事会、服务贸易理事会、知识产权理事会为最重要的事事会,由所有成员方代表组成。每一理事会每年至少举行8次会议。
委员会部长会议下设贸易和发展委员会、国际收支限制委员会、预算、财政和管理委员会。上述委员会的成员对所有成员方代表公开。
多方贸易协议设置的机构职能由多方贸易协议赋予,在世界贸易组织体制框架内运作,并定期向总理事会通告其活动。
秘书处为世贸组织的日常办事机构,它由部长会议任命的总干事领导。总干事的权力、职责、服务条件和任期由部长会议通过规则确定。秘书处设在日内瓦,拥有500多名工作人员。
2.决策机制:
采用合意决策的作法,即如果任何一个与会的成员方对拟通过的决议不正式提出反对,就算达成合意。
如通过合意未达成决定时,以投票决定。在部长会议和总理事会上,成员方均有一票投票权,除非另有规定,通常以多数票为准。
部长会议和总理事会拥有对世贸组织各项协议的解释权,运用解释作出的决定以成员方3/4投票为准。
如要免除成员方义务,需部长会议以3/4投票方式表决。
3.加入世贸组织的程序
第一阶段,申请方政府向世贸组织提交备忘录,论及与世贸组织协议有关的所有方面,这一备忘录成为工作组审查加入申请的基础;
第二阶段,申请方政府与有兴趣的成员政府进行双边谈判以达成其在货物贸易及服务贸易方面的承诺。这一双边过程以及其它一些事项确立了申请方加入时给予世贸组织成员的具体利益。谈判完成后,工作组起草加入的基本条件;
最后,工作组提出最终报告,其内容包括加入议定书草案以及由双边谈判达成的承诺表,提交给总理事会或部长会议以备通过。如世贸组织成员的2/3多数投赞成票,申请方便可签署议定书从而加入世贸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