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世贸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协定)中对各成员制定和实施技术法规、标准及合格评定程序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因此,可将这三种措施统称为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简称TBT措施)。近年来,我国每年约有400亿美元的出口受到国外各种形式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限制,其中很大一部分明显具有贸易保护主义性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外各种技术性贸易壁垒更是扑面而来。可以说,技术性贸易壁垒在我国所遭遇的贸易壁垒中是为数最多的。这其中,大部分又是发达国家凭借其先进技术优势,提高技术门槛,来限制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进入本国市场。
二是检验检疫措施。根据《动植物卫生检验检疫措施协议》,世贸成员制定和实施SPS措施必须遵循科学性原则、等效性原则、与国际标准协调一致原则、透明度原则、SPS措施的一致性原则、对贸易影响最小原则、动植物疫情区域化原则等。因此,缺乏科学依据,不符合上述原则的SPS措施均构成贸易壁垒。世界一些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加强了对农产品、林业产品和水产品的检验检疫措施,对这些产品的进口实施苛刻的检验检疫标准,也极大地限制了我国相关产品的出口。
三是通关环节壁垒。通关环节壁垒通常表现在:进口国有关当局在进口商办理通关手续时,要求提供非常复杂或难以获得的资料,甚至商业秘密资料,从而增加进口产品的成本,影响产品顺利进入进口国市场;通关程序耗时冗长,使得应季的进口产品(如应季服装、农产品等)失去贸易机会;对进口产品征收不合理的海关税费。
如拉美一些国家海关对我国一部分进口产品实施海关最低限价。其做法是海关对某些进口产品规定最低价格,凡是低于海关规定的最低价格的进口商品,进口商必须提供价格证明或补交差价部分的税款。这种做法构成了通关环节壁垒,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我国出口企业的利益。
据介绍,贸易壁垒可分为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两大类。目前关税壁垒主要包括关税高峰、关税升级、关税配额、从量关税和从价关税5种形式;非关税壁垒主要包括通关环节壁垒、对进口产品歧视性地征收国内税费、进口禁令、进口许可、技术性贸易壁垒、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贸易救济措施、政府采购中对进口产品的歧视、出口限制、补贴、服务贸易壁垒、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措施和其他壁垒等13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