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本土的展台上,他亲眼目睹了这个来势汹汹的华为。就在钱伯斯到访展会后的不久,据咨询公司Frost & Sullivan的务总监Brian透露,钱伯斯甚至说出了这样的话:“在今后几年里,思科将只有一个竞争对手,就是华为!”
实际上,离开华为展台后钱伯斯立刻回到公司,制定了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打击华为”计划。
美国时间2003年1月22日,一场震惊全球的风暴却不期而至。思科向位于美国德州东部的马歇尔镇联邦法院起诉华为侵犯其知识产权。在长达77页的起诉书中,指控涉及专利、版权、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等21项罪名,几乎涵盖了知识产权诉讼的所有领域。思科对外界宣称,这是思科成立17年来的首次主动诉讼。而华为也表示,这是华为创立15年来第一次被外国企业起诉。
思科的打击是处心积虑的,甚至在发动进攻的时间上都很有学问。1月23日正是中国农历腊月二十一,距离中国传统的节日春节只有9天的时间;此时的华为与中国绝大多数企业一样,恰恰处在反应最迟缓的时期。
客观地看,即便华为没有在美国市场惹恼思科,这种官司迟早也是要到来的。二战之后,美国等发达国家国家竞争力开始逐渐从以钢铁、汽车等为代表的制造型企业向知识密集型企业转移,以IBM、惠普、摩托罗拉为代表的智力产业逐渐成为经济发展的引擎,企业价值的主要衡量因素,已经不再是净资产的多寡,而是智慧资产的优劣,为了有效保护企业的这些无形资产,维持其核心竞争能力,纷纷出台了许多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形成了以专利为核心的知识保护体系。
例如,拥有大量CDMA核心技术专利的美国高通公司,每年仅依靠专利授权一项,就可以获得数十亿美元的收益。在思科起诉华为之前,索尼、飞利浦等日本及欧洲企业,就通过诉讼手段,让中国的DVD厂家尝到了苦头。事实已经证明,以知识产权保护的名义,是老的既得利益集团对于新兴力量必然采用的狙击手段,是中国企业走向世界级过程中一道无法回避的门槛。而它考验的就是华为核心技术的含金量,或者说到底就是这个企业的核心价值。不通过这个考验,华为就永远也不可能成为真正的世界级企业。
而在当时,这种考验对华为来说几乎是事关生死的。如果华为被判决有罪,那么华为面对的将不仅仅是被赶出美国市场,其在海外所有的拓展都将成为无用功,甚至整个公司都有会被巨额的赔偿金和不可避免的士气低落瞬间摧垮。值得注意的是,思科对华为的打击发生在2003年一月,这让华为不得不面对“春天”到来前最严酷的一次寒流考验。
得到消息的任正非当即停止一切高层春节的休假计划,召集高层进行紧急会议。会上的气氛当时十分紧张,大家对具体情况进行了简短的了解和分析之后,任正非任命华为高级副总裁郭平为应诉总负责人,并迅速组成了由公司知识产权部、法律部、公关部以及数据通信产品团队参加的应诉团队。任正非当时的一个选择非常关键,他指出“对这种我们不专业的事情,一定要找最专业的人来帮助我们。”很快郭平、徐文伟等华为高层领导火速赶往北京,与美富(MoFo)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接洽,希望委托美富代理这场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