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要》中提出用语言领域的目标是:乐意与人交谈;讲话礼貌;注意倾听对方谈话;能理解日常用语;能清楚地说出自己想做的事;喜欢昕故事、看图书;能听懂和会说普通话。可将总目标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②情感、态度目标:喜欢听,并积极有礼貌地昕别人对自己说话;
③能力与技能目标:能集中注意力、有礼貌、安静地倾听;能听懂普通话,能分辨不同的声音和语调;能理解并执行别人的指令。
①认知目标:懂得用适当的音量说话,有积极的表述愿望;
②情感、态度目标:喜欢与他人交谈,在适宜的场合积极、主动、有礼貌地与人交谈;
③能力与技能目标:会说普通话,发音清楚,语调准确,能运用恰当的语句和语调表述意见和回答问题。能用完整、连贯的语句讲述图片和事件。
①认知目标:懂得文学作品中运用的是规范而又成熟的语言;阅读和聆听文学作品能增加知识,明白事理,并能感受到语言艺术的美。
②情感、态度目标:乐意聆听和阅读文学作品,积极参与文学作品学习活动。
③能力与技能目标:理解文学作品的内容,体会文学语言的美,积累文学语言;初步了解文学常识,会区别不同类型的文学作品及其构成要素;能用动作、语言、美术、音乐等不同表现方式,积极反映对文学作品的理解;学会编构故事,表演故事以及诗歌、散文欣赏与仿编活动等。
①认知目标:懂得口语与文字和图书的对应与转换关系;
②情感、态度目标:对图书和文字产生兴趣,喜欢认读常见的简单的独体汉字;
③能力与技能目标:掌握阅读图书的基
本方法;能集中注意阅读图书,倾听、理解图书内容;能学会制作图书并配以文字说明;了解汉字的书写风格,主动积极地认读常用字;能按规范笔顺书写自己的姓名和一些常见的独体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