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形式上的综合性。儿童早期的音乐学习和人类早期的音乐活动是很相似的,表现为唱歌、跳舞、奏乐、演戏、玩耍等往往是综合在一起的。
(2)过程上的综合性。在真正属于儿童自己的"自发性音乐活动"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他们每一个人既是"天才"的创作家,又是"天才"的演员和"天才"的鉴赏家。他们没有人会笑话谁做得不好,也没有人会因为自己做得不好而不好意思参与,他们沉浸在自己的音乐世界里,享受着音乐给他们带来的乐趣。因此,在目前比较成熟的学前儿童音乐教育课程体系和比较有经验的教师的教学实践中,创作、表演和欣赏过程总是相互融合、相辅相成的。
(3)目的上的综合性。前儿童音乐学习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从活动中直接获得快乐体验。在儿童看来,最好的音乐学习就是以一种快乐自由之心参与其中,并自由地从学习音乐的过程中去体验它带来的快乐。在儿童的世界里,娱乐、学习、工作三者总是综合在一起而决不是割裂的,学习和工作的目的就是为了使自己高兴,而不带有其他功利性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