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术因素。技术贸易壁垒与其他传统非关税壁垒的主要区别在于其“技术性”,所以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与发达国家在技术标准上的差异更多地表现其“垂直”特征。
2消费者因素。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实施的玩具方面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比发展中国家更为严格,除了发达国家先进的技术水平可以保证其本国产品符合这样严格的标准,还与发达国家消费者偏好和收入有关。
3国际政治因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在世界的排序由1990年的15位,跃升至2004年的第3位,而世界经济却连续缓慢增长,处于持续低迷状态。目前全球75%的玩具产自中国,我国玩具又大多集中在中低技术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对西方发达国家相关夕阳产业的冲击较大。
4体制因素。目前,美国与玩具有关的法规有7个、标准有2个;欧盟与玩具有关的法规有21个、标准有19个;加拿大与玩具有关的法规5个、标准有1个;日本与玩具有关的法规有3个、标准1个。对于我国玩具出口企业来说,如果想把产品出口到上述国家,必须面对33个不同的法规和24个不同的标准。即使大部分法规和标准的技术要求大同小异,由于这些国家之间没有达成有关合格评定程序双边或多边互认的协议,使我国玩具出口企业就必须为同一产品做多种重复测试,从而检测成本费用大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