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每年安排200万元外贸转型升级发展资金,并纳入市级财政预算,重点支持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外贸出口基地和出口品牌建设、国际国内认证、境外商标注册、推广出口信用保险、贷款贴息等。
出口退税全面提速。对一类出口企业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开具退库手续,其他类别企业符合规定的出口退(免)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争取尽力缩短退税时间。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尽量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增加一类企业的数量。
全力支持企业利用展会拓市场。鼓励企业参加省组织的“境外百展”及定州市统一组织的重点境内外展会,在享受国家、省支持资金基础上,统筹利用定州市金属制品外贸转型示范基地资金和市级资金,再给予企业不高于30%展位费支持;对企业自行参加境外展会的,展位费再给予不高于20%的展位费支持。
加大信用保险支持力度。对企业参加出口信用保险实际支付的保险费,全面落实我省对农产品出口企业和年出口额在300万美元(含)以下小微出口企业给予保费全额补贴的政策。除省级财政扶持外,增加市级财政的扶持力度。对高新技术企业、装备制造出口企业,保费在省级财政支持60%、其他出口企业保费在省级财政支持50%的基础上,市级财政资金给予20%的保费配套补贴,单个企业不超过15万元。
鼓励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对外贸企业新获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CE等国际国内认证的,在国家、省级支持资金基础上,再利用市级资金按其认证费不超过20%给予补贴(最高限额5万元);新获得境外商标注册的,按商标注册费用不超过20%给予补贴(最高限额5万元);新获得商务部出口名牌商品称号和省商务厅出口名牌商品称号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和5万元。
提供“助保贷”资金支持。每年推荐符合政府“助保贷”基金贷款条件的外贸企业进入工信局“助保贷”优质企业名单,为外贸企业提供贷款担保,以解决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提供贷款贴息支持。对该市外贸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给予不超过20%的贴息(单个企业不超过1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二年。
鼓励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引导企业开展“互联网+进出口”商业模式,鼓励和扶持企业利用国内外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跨境贸易。重点支持企业在国内、国际有影响的互联网网站进行广告宣传、商品营销等活动,支持比例不超过50%,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万元。
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广境外应收账款、出口退税单、出口信用保险保单等抵质押融资方式,对有订单、有效益的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加大银企对接跟进力度,继续帮助企业解决“有单不敢接”问题。
实施精准帮扶,促进重点企业扩大出口。市外贸进出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建帮扶小组,对重点外贸企业实行精准帮扶,帮助协调解决外贸企业在生产、经营和进出口环节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千方百计扩大出口。
(原标题:培育外贸企业竞争新优势促进外贸稳增长十条措施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