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时代如何变化,传播力决定影响力、主动权决定话语权的宣传规律和道理永远不会变。我们要有效应对负面舆情,切实维护司法权威。要切实加强涉诉负面舆情应对工作,努力掌握话语权,形成舆论主导权。必须牢牢把握传播规律,坚持正确的指导,引导舆论的主流,加强正面宣传,做好舆情的应对。把握正确的舆论方向,但也取决于提高引导舆论的能力。要善于主题宣传的策划,公众议题的设置,先进典型的大力宣传,做好的负面舆论的应对,为人民司法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
(二)丰富宣传方式,扩大宣传内容,实现宣传效果的最大化
丰富宣传方式。要重视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介,也要重视网站、论坛、微博(博客)、手机报等媒介,法院有必要消息时,要主动与联系媒介与之沟通,向社会展示法院公正高效文明的司法形象:营造法院工作报上、电视有像与网上有文的宣传声势,获得较好宣传效果。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工厂、社区、农村等活动,让更多的的社会成员维护与相信司法,为提高司法公信力与司法权威夯实群众基础。
扩大宣传内容。加强宣传,要让外界全方位了解法院。从内容上,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要宣传那些坚守正确的政治方向、恪尽职守、严格执法、守法遵纪、清正廉明、护法为民的法官,让社会大众认识到裁判案件、解决纠纷的法官具备着良好的职业道德与高超的司法技能,从而真正树立起司法机关公正的执法形象和崇高的司法权威。(2)宣传法院的办案程序。客观地说,不公开的司法程序使当事人和社会成员怀疑司法的公正性是不可避免的。提高司法的透明度,有利于化解民众对司法暗箱操作的疑虑。因此,要切实推进司法透明化的建设力度,做到立案公开,审理公开、裁判公开、执行公开。(3)办宣传法院的办案成就。通过客观、真实的宣传,向社会展示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法庭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就,树立法院公正高效的司法形象。
加强法院宣传工作,组织领导是关键。在法院宣传工作中推行"一把手工程",领导班子一起抓的良好局面。应把宣传触角深入到法院的各个方面,通过建立领导层成员宣传工作联系点和部门联络员制度,使每个领导均有自己的工作联系点,全院新闻宣传工作一盘棋的"大宣传"格局。要不断地充实宣传力量,把学历高、文字功底好的年轻同志吸纳到宣传岗位。
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提高宣传工作在法院考核工作中的比重,成立专门的考核小组,采用庭室考核与个人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将宣传任务的完成情况与各部门及个人的工作业绩考核挂钩,有效落实法院宣传工作会议下发的宣传工作文件。同时,按照已制定相应的奖励标准,进行经济奖励,充分有效地调动各部门和专兼职宣传人员的积极性,从而在全院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
(四)处理好与媒体、社会舆论的关系,在实现良性互动中保持审判独立
人民法院要搞好宣传工作,仅凭法官和法院宣传人员是不够的,必须同媒体紧密配合,建立起自己的宣传阵地。只有不断拓宽阵地,司法宣传工作才能有所依托、有所作为。通过充分挖掘法院的司法活动中包含的新闻资源,通过多写稿、多上稿与上好稿,积极抢占报纸、广播、电视等宣传阵地,大力促进人民法院和法官实践"司法为民"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显示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工作成绩与精神风貌,使法院的司法活动达到更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为了实现正义的良性循环和媒体优势互补必须加强标准化建设的机制。主动与媒体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形成定期交流机制,并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如新闻会、媒体恳谈会与媒体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赢得更多的理解与支持,并建立长期和标准化的媒体沟通和协调机制,建立一个健康的媒体环境和良好的法律环境。打好主动仗,保持独立审判。(1)法院内部负面典型的选择性的典型宣传,展现出人民法院以身做则严格严抓廉政建设,严厉惩罚司法腐败的坚定决心,不要等到社会上风言风语满天飞,媒体漫天批评报道后才匆忙应对,贻误最好时机。(2)对报道失实、严重影响法院声誉的不正当宣传和社会误解,要通过记者招待会、媒体恳谈会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及时妥善地予以澄清和纠正。(3)保持中立,独立审判,避免被"媒体审判"与"舆论绑架"。就像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说的那样,"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主动的设置让新闻媒体与人民群众感兴趣的议题,做到在重大问题上不缺位,在关键时刻不失语,并且着力避免因为沟通不够、信息不对称导致对司法公信的猜疑指责,甚至是损害司法权威的问题"。
(五)提升公众的法律信仰,加强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意识,提高生效法律文书自觉履行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