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商务部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10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于2008年9月25日正式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沙特阿拉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1,4-丁二醇(以下简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该被调查产品归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商务部关于对原产于沙特阿拉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1,4-丁二醇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公告》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商务部关于对原产于沙特阿拉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1,4-丁二醇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公告》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8f3d9f2bc5f6d399ee9dfeb10e2544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