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科学规划,全面推进农村能源建设。依据《河南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省发改委结合编写制定《河南省可再生能源十一五发展规划》,从宏观上指导全省的农村能源建设工作。
第三,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工作。一是组织实施“乡村清洁示范工程”,努力推进农田清洁生产;二是修订完善《河南省生态农业示范区(县、乡、村、园、场)建设标准》,积极展开生态农业示范区的挂牌认证;三是继续做好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和外来入侵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四是切实抓好桐柏县和商城县2个野生大豆项目的实施。
第四,完善手段,继续开展农业环境监测评价工作。充分发挥部门职能,进一步完善监测手段,建立农业环境信息数据库,继续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的环境评价和面源污染试点采样、检测、年度报告的编写工作,努力完成利用世行贷款灌溉农业三期项目和利用亚行贷款农村能源生态建设项目的样品采集、检测化验和监测评价报告的编写。
第五,狠抓服务,加快农村能源环保产业化发展。强化技术培训,实施“万名沼气技术员培训计划”。进一步发挥沼气协会等民间团体的作用,加强行业指导,扶持龙头企业,突出抓好项目的后续管理服务,努力推进农村能源环保产业化建设,增强事业发展的活力。
第六,依法管理,确保农村能源环保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法制建设是推进农村能源建设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方面。计划配合《可再生能源法》的实施,努力参与到我省可再生能源法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中,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河南省沼气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尽快出台,进一步做好全省农业野生植物保护有关法规的贯彻落实。
第七,加强宣传,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资源环境意识。继续办好河南省农村能源环保网站、《河南农业》杂志 “沼气生态建设”专栏、《河南省农村能源环保信息》和《沼气生态农业工作简报》,一如继往地加强与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大力宣传农村能源环保建设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独特作用,及时报道农村能源环保建设的典型经验,进一步增强资源环境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形成农村能源环保建设的广泛群众基础,真正把政府行为与农民自觉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加快农村能源环保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