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深入。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全市环保系统以“扎实推进城乡环保一体化,强化环境监管,提升环境质量,建设生态成都”为主题,以“六个扎实推进”、“四个着力解决”为载体,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学习调研阶段,支部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在分析检查阶段,召开了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分析对照检查;在整改落实阶段,紧紧围绕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大局,提出八大整改措施,作出四项公开承诺,并成立了由局领导任组长的八个整改小组负责支部落实。整个学习实践活动准备充分、支部有序、形式多样、措施得力,取得了良好效果,近50篇学习实践活动信息、简报被市委学习实践活动简报和省市媒体采用,多次受到市委学习实践活动检查组的肯定。
二、城乡整治成效显著。按照成都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总体要求,认真履行环保系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牵头职责,指导各区(市)县环保局健全了工作机构和制度。依据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生态城市等创建标准,明确中心城区、郊区市县、乡镇、村2011年至2011年大气、水、声、固废、环境管理等五个方面59项环保指标,印发了《成都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环境监测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纳入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加强对治理工作日常检查、问题追踪和整改督查,下达督办通知48项,编发日报、周报、简报、专报220期。市环保局在市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牵头部门中综合评分靠前。
三、统筹机制初步建立。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精神深入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意见》(成委发〔2011〕20号)精神,成立了“深入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环保建设领导小组”,草拟了《成都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环保专项方案》、《环境保护部、四川省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推进成都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环保合作协议》和《生态补偿机制方案》。其中,合作协议已经市政府审定同意上报省政府,《生态补偿机制方案》已征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编制完成了《成都市环保产业规划》,并已经市政府印发实施;启动了“十二五”环保规划编制前期工作和“低碳成都”建设工作。
四、管理手段不断创新。一是推行属地化管理。将原来由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的排污费征收全部下放到各区(市)县环保部门,将原来由市环境监察支队直接管理的564家排污单位全部移交五城区和高新区环保部门管理。二是实施简政放权。除国家、省明确规定属于市级以上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总投资在8000万元以下各类轻污染建设项目,全部下放给区(市)县环保部门审批。三是积极探索排污权交易试点。先后赴南京、杭州、上海、深圳等地考察排污权交易工作情况,积极探索我市排污权交易路子和方法,制定了《排污权使用和交易方案》。四是推进清洁生产审核。与市经委联合下发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通知,全市已有52家企业启动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五是创新污染事故应急防范。确定了94家重点挂牌防范对象和24家存在污染事故隐患的企业,建立了水、气、化工对口专业化、社会化处置分队,及时、妥善处置了8起污染事件,提高了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六是探索工业园区监督管理新举措。在温江开展了工业园区企业管理试点,规范了园区工业企业规范化管理办法。七是拓宽公众参与环保渠道。积极开展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局长信箱、12369网上投诉、市长公开电话等工作流程。全年办理市领导批示件152件(其中督办事项23件)、人大政协建议提案45件,受理市长公开电话50件、局长信箱291件、12369网上投诉36条,调查处理信访投诉5034件,办结率达100%。
五、总量减排深入推进。一是制定年度计划。制定了全年减排工作计划,分解目标任务,确立并实施减排项目497个。二是加强检查指导。加强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和燃煤电厂重点减排设施的核查核算管理,对全市60余个重点减排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与指导,对污水处理减排项目检查率达100%。三是完善体系建设。分类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