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图网

传真件签订运输合同的效力确认——广东高院判决振海公司诉恒兴公司船舶租用合同纠纷案思维导图

谎话最甜
2023-03-10
浏览量: 2
传真件签订运输合同的效力确认——广东高院判决振海公司诉恒兴公司船舶租用合同纠纷案
公司
判决
船舶
租用
广东
运输
签订
合同
效力
确认
国际贸易法
国际贸易法案例

合同法第十一条确认了通过传真签订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诉讼中,对传真原件证据效力的审查标准应参照复印件的有关标准进行,并综合全案证据所证明的事项予以审查和确认。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传真件签订运输合同的效力确认——广东高院判决振海公司诉恒兴公司船舶租用合同纠纷案》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传真件签订运输合同的效力确认——广东高院判决振海公司诉恒兴公司船舶租用合同纠纷案》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296e4b787914c6069e348abc926f2b65

思维导图大纲

相关思维导图模版

首页
我的文件
我的团队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