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百明,男,53岁,大连港务局轮驳公司船员。被告:中波轮船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12月4日10∶50时,风力3?4级(排除了船舶摆动因素),大连港务局轮驳公司“连港11”拖轮按调度通知,驶向大连港9区,为将离泊的被告所属的“李白”轮进行拖带作业。11∶1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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