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昨日发布了《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
易观国际分析认为,《办法》的出台,是此前《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落地,此次《办法》有以下几方面值得关注:
社会效益优先,拓宽网游概念。《办法》的基本原则以坚持社会效益优先,保护未成年人优先。《办法》对网络游戏、网络游戏上网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等相关概念予以了明确,值得关注的是,网络游戏概念的界定拓宽为:“以客户端、网页浏览器及其他终端形式运行的各种网络游戏”,由定义判断,网页游戏、手机网游、社交游戏以及未来基于任何终端的互联网游戏均在监管范围之内。
规范经营活动,出台罚则落实执行。《办法》对网络游戏的研发、推广、运营、消费、终止等全流程经营活动进行了制度规范。并出台了相应的罚则以落实执行,罚则包括:没收违法所得、处1万以上3万以下罚金、停业整顿、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办法》的出台使得网游监管有法可依、执法有据。
优先保护未成年,禁止其“虚拟货币交易”。《办法》进一步强调了针对未成年人的内容监管、引导警示说明,以及防沉迷系统的技术措施提供,均为网络游戏经营单位需履行的责任。上述条款明确了文化部在今年《白皮书》中提到“优化网络游戏产品结构”的工作方向,也侧面的反应出,中国网游的分级随尚需时日,但以未成年为分水岭的内容管控已经提升到了实践阶段。同时《办法》禁止其向未成年人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根据“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的详细定义及范畴,将对市场产生较大影响。
启用实名制认证,保护消费者利益。《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当要求网络游戏用户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注册。并保证用户在接受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时,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注册并绑定与该用户注册信息相一致的银行账户。《办法》对实名制的要求,在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网络游戏不法行为等方面,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办法》将于今年8月1日开始实施,由于是我国首个网络游戏监管执行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必将面临实际的问题,并不断完善,而一些条款也必将对整个网络游戏市场带来较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