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准确把握问题发生的规律和原因,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力度。第一,完善反腐倡廉体制机制。要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认真分析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深入探索实践“大纪检”理念,全面实施“一岗双责”,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将健全反腐倡廉体制机制与深化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中科学配置和有效制衡权力。第二,建立工作成果运用机制。充分发掘利用巡视、办案、效能监察等工作的成果,对暴露出来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制度方面查找原因,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总结推广危险点预控机制建设和向工程建设项目派驻专职纪检监察员的成功经验,从管人、管财、管物、管工程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入手,深入分析职责履行的客观环境及其规律和特点,找出存在和可能发生的违法违纪风险因素,有针对性地完善预控机制,把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第三,健全企业民主管理机制。“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广大职工群众的监督是反腐倡廉的有效形式。对于企业来说,就是加强民主管理、深化厂务公开,增强重大事项和运行流程的透明度。要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完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拓宽职工群众在董事会中参与民主监督、反映意见建议的渠道。进一步完善厂务公开制度,按照巩固、规范、深化、提高的要求,推进民主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决定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应该做到以下三点:
——强化制度的科学性。要以前瞻性思维做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总体设计、中长期规划和近期计划,使制度建设科学有序。要立足全局,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加强制度的对接和联系上,努力形成一种既能发挥各项制度作用,又能让各项制度协调配合的制度分工格局。要把制度的原则性要求具体化,凡出台的制度,及时制定配套办法,提出细致、明晰、可操作的具体要求;把实体性要求程序化,着力完善执行的配套制度和违反规定的惩戒制度。要建立制度审查和后评估机制,制度出台前要由业务部门与监督部门共同审查和会签,看是否符合制度规划的要求;要定期分析现行反腐倡廉制度执行的适应性、有效性和存在的运作缺陷,及时做好调整修订工作,使制度建设进程与反腐倡廉进程相适应,制度建设与职业道德建设相结合,党内制度建设与企业管理制度建设相协调,形成比较完善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强化制度的适用性。要适应世情、国情、党情、企情的发展变化,根据企业发展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深入研究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措施。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突出制度建设的现实意义,使企业制度建设可行、管用。制度制定前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查找问题,对症下药地作出制度规定,使制度建设和现实问题相对应,制度约束对象与问题涉及的方面相关联。要注重总结提炼成功经验,把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升华提炼为制度规则,确保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强化制度的执行力。要抓好对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遵守和执行制度的经常性教育,使他们熟悉制度规定的内容,掌握制度规定的精神实质,树立按制度办事的观念,养成按制度办事的习惯。要建立健全制度落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明确制度执行标准、考评规则、评价方法和奖惩制度,明确监督执行的责任部门,使制度执行的监督责任无可推卸。要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要建立健全违反制度的处理机制,在纪律约束的基础上,配套组织处理措施,坚持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不以权势大而回避,不以资历深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